今天是11月23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监视居住后还要判刑吗?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
刑法对犯罪预备是怎么规定的?
  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犯罪预备是故意犯罪全部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犯罪预备有两种类型: 一、为犯罪准备工具。   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改造、找寻、购买等多种方式,其目的是为犯罪准备最合手、适用的工具。如为杀人而购买刀子,或自制利刃、火器等,为盗窃准备撬压工具、攀登工具等,为投毒购买毒药等均属为犯罪准备工具。 二、为犯...
犯罪中止如何认定,犯罪中止如何处罚?
 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 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 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作为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的犯罪中止,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
监视居住后还要判刑吗?
  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采取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所谓强制措施只是一种侦查手段,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窜供,毁灭证据,再次犯罪等等,不管是关到看守所里也好还是在家里监视也好,只是视案件情况而轻重有所不同,其目的都是预防...
刑事拘留最长的期限有多久?
  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如果公安机关在37天内未提请检察院对被拘留人实施逮捕,必须释放被拘留人或者对其变更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如果在37天内,检察院批准逮捕,那么犯罪嫌疑人将会被延长羁押期限至法院的审判,最终由法院定罪量刑。
刑事上拘传与传唤有什么区别?
1、拘传不同于传唤,传唤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使用传票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而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措施。 2、传唤不是强制措施,不具有强制性,不得使用戒具,而拘传可使用戒具。传唤除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外,还适用于其他当事人,而拘传只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3、通常情况下,拘传...
什么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指的是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在判处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一、谁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只能是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已死亡的被害人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有哪些?根据《最高人民...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须提供些什么证据?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人身损害,有相应诉讼请求的,应该提交以下证据: 1、本人身份证明; 2、医疗费票据及残疾辅助器具费用证明; 3、本人因就医治疗而致的误工收入证明; 4、因就医治疗支出的护理费用证明或者护理人员误工收入证明; 5、因就医治疗支出的交通费用证明; 6、因就医治疗支出的住宿费证明; 7、被扶养人户籍情况、有无劳动能力及生活来源的证明 8、...
刑事诉讼法对拘传是怎么规定的?
        拘传指的是人民检察院对未被拘留或者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强制其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拘传是各类刑事强制措施中最轻微的一种。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可以实施拘传。由于拘传对人身自由限制的强制性是相对较弱的,但又可以依法强制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讯问,为此对于不宜采取逮捕或者拘留强制措施而又拒不到...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遵守些什么?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没有被剥夺自由,但被依法限制其人身自由。因此,在管制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接受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的规定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请执行机关批准。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