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在买了一套房屋房屋后一直没有居住,也一直没有支付物业费,物业公司在催促无果后将该业主告上了法院,法院判决业主还是需要支付拖欠的物业费,那么这是为什么呢?
2015年5月,杨某在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并办理了收房手续。同年,杨某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此后,由于杨某一直未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致电催缴,但杨某以未真正入住为由拒不缴纳物业费。2020年9月,物业公司将杨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杨某支付物...
姐姐和弟弟之间因为一套的归属发生了纠纷,姐姐将弟弟告上了法院,主张这套房屋是当时其和弟弟“借名买房”的,但是弟弟对此表示否认,姐姐最终因举证不能而被法院判决败诉。
阿梅与阿荣系姐弟(均为化名)。2008年的时候,已经有两套房的阿梅又看中了一套房,便以现金方式向前业主支付了定金4.37万元。阿梅表示当时经与父母以及弟弟阿荣商量之后,认为以阿荣的名字购买房子,既可以解决弟弟落户、后续结婚生子问题,又可以解决...
司某开了一家婚庆公司,前段时间在给一对新人服务完之后,对方却表示不愿意结账,还表示如果要结账,那么就要扣掉30%的钱,那么婚庆公司该如何拿到这笔钱呢?
司某表示在婚礼开始一个星期前,新郎问酒店的LED大屏能不能用,她当时给新郎说要用LED大屏则要另外收费,是2000块钱。听到要2000块钱,新郎表示不用司某她们的LED大屏,直接用酒店的大屏就好了,结果婚礼当天,典礼开始的时候酒店的LED大屏并没有使用,一直都是黑屏。...
一些业主在购买新开发的一个楼盘的房屋后,这个楼盘的房价就跌了,有些业主一计算,觉得自己亏了七八十万,于是找到开发商要求补差价或者退房,但是开发商则不同意,双方也因此发生了激烈的矛盾,那么像这种情况,从法律的角度看应该如何处理呢?下面我们先看下这一事件的大致情况:
前两天,网上曝出一个让人看了有些哭笑不得的消息:青岛一售楼处被人砸烂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原来,这个楼盘降价了,原先买房子的业主感到...
一小伙在体育中心打篮球的过程中猝死,家属将体育中心以及当地的体育局告上了法院,要求两个被告承担赔偿百万余元,但是经法院判决,体育中心只需要赔偿百分之十的责任,即赔偿不到十万元,那么法院为什么会这么判呢?
2019年3月的某天,小陈和朋友到体育中心打篮球,然后在打篮球的过程中小陈突然晕倒,虽然救护车和救护人员很快到达,但是小陈还是因为心跳呼吸骤停而被宣告死亡。小陈的家属认为:猝死的黄金抢救时间是4分钟...
一对夫妻为了再买一套房,但考虑到第二套房需要缴纳的税款过多,于是便协议“假离婚”,在办理了离婚登记后,两人也还一起共同生活,但是男方却和女方的闺蜜好上了,女方被迫搬走,几年后女方越想越委屈,便向法院提起了诉讼。那么法院会如何审理此案呢?
吴某和甄某结婚后购买了一套住房,但两人工作地都在另一个县,天天回去着实不方便,故打算在工作的县再买一套。这再买就属于二套房了,缴纳的税款可不少。于是两人合计假离...
亲生儿子因为家庭矛盾,离家出走后一直没有回家,即使是在父亲弥留之际,也不肯回来见父亲最后一面。但是当继母想继承父亲名下的房屋时,亲生儿子却表示自己也有份额,继母无奈,将其告上了法院。经法院审理,儿子因完全没有对父亲尽到赡养的义务,所以不能继承父亲名下的房屋。
罗某和陈某系夫妻,生育一儿一女。罗某为再婚,和前妻生育两女一儿。在罗某的陈某的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建造了一栋房屋并登记在罗某名下。2019年8月...
一位年迈的老父亲到法院起诉自己的大儿子,表示大儿子没有对自己尽到赡养的义务。大儿子表示自己的家庭负担沉重,没有能力赡养老父亲,但是法院认为即便如此,其仍然应当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
已经六十多岁的付某,到法院起诉自己45岁的大儿子,称自己当年为了儿子能顺利完成学业,不惜拿出治伤救命的钱来供其读书,导致自己落下终身了残疾。而儿子因对其教育方式等不满,在十几年前外出打工后再再也没有对自己履行过赡养义务...
高三的女孩因为室友拍下其在寝室的照片,还将照片发到了班级群里,受刺激后,女孩得了抑郁症,情况愈发严重。女孩将室友告上了法院,要求其赔偿自己的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等。经过两级法院的审理,女孩的室友需赔偿女孩50%的医疗费和交通费,并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失费。
小亦与小云(均为化名)系高三学生,两人是室友。在 2019年2月的某日,小云用手机将小亦在寝室的隐私照片发到班级的微信群,小亦发现后,认为小云侵犯其隐私权...
儿子因为对父亲在生前立下的遗嘱内容不满,在与继母争执的过程中居然吞掉了遗嘱,继母只好拿出遗嘱的复印件向法院提起了诉讼。那么,法院会怎么处理这一起特殊的遗产继承案件呢?
陈某因病去世,儿子小陈在继母不知情情况下,擅自领取了父亲的死亡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及账户余款,并扣押了全部的身份及死亡证明材料。在料理完后事后,小陈与继母就因陈某的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了争议,尤其是一套房屋。这套房屋是当时由陈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