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信群流传了两个不同的视频,一个是轿车逆行并撞倒多名行人的视频,一个是民警鸣枪的视频。近乎相似的两个视频一出大家将两者巧妙的联系在了一起,一时激起千层,民众们纷纷表示惊呆了。但随后官方表示这两个视频并非同一个,不过目前两件事都在进一步调查中。
近日,在微信群中疯传,2016年1月23日16时许一辆黑色比亚迪汽车在人流密集的广场人行道掉头并沿着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逃逸,造成4名路人受伤(3人软组织挫伤,1人骨折)。通过视频我们可以看到当时一名交警见此情景紧追该辆轿车。随后,警方将肇事车辆查获挡扣,但肇事嫌疑人已逃离。
而后网上又流传了一段市民拍摄的视频,也是一辆黑色的轿车,通过视频我们能听到警察在鸣枪,并伴随着电棍的声音。
连续两个视频出来后,大家以为是同一件事情的嫌疑人纷纷对该事件进行热烈讨论。
不过很快经过确认,后一段视频是发生于1月21日的事件,当时当地公安的便衣民警在对一起盗车案的嫌疑人实施抓捕,但没料到的是嫌疑人持刀剧烈反抗民警的抓捕。于是在警告无果的情况下,民警鸣枪示警,听到民警开枪后嫌疑人害怕弃车而逃,随后被刚赶到现场的民警围追堵截抓个正着。民警当场从该嫌疑人的身上搜出冰毒、麻古等毒品,现场挡获被盗车一台,并缴获匕首一把。目前,该案本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而第一个视频于2016年1月23日16时发生,此后警察局聘请当地专家组对该事件做了认真的分析,最终于1月25日13时许将犯罪嫌疑人时某抓获。经查,原来事发时,时某为无证驾驶,所驾车辆系套牌车,看见当时正在执勤的交警,恐自己无证驾驶套牌车的行为被执勤民警发现。遂为躲避交警检查,驾车逃逸撞伤路人。目前,时某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沪律网上海刑事律师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时某在公共场所罔顾他人性命安危,为自身利益逃避警察追捕,倒车并逆行,造成4名路人受伤(3人软组织挫伤,1人骨折),其行为已经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现在本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