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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人员高速截停着火客车,救下多人
发布时间:2016-09-15 06:15:07作者: 沪律网浏览量:1,635 ℃

2016年8月份,在广深高速新桥路段执行路政巡查任务的罗某和王某发现一辆后轮胎冒烟的客车,二人迅速驾驶路政车截停该客车,终于在客车被烧毁前将乘客全部救出。

路政人员高速截停着火客车,救下多人

路政人员罗某和王某称,2016年8月3日20时16分左右,二人正在广深高速执行巡查任务,突然发现正在缓慢行驶的一辆客车左后轮胎有火花,而且还在冒烟。他俩马上意识到,客车轮胎着火了!于是二人立马按响巡逻车警报示警并驾驶路政车追赶该客车。追出一公里后,二人终于成功截停客车,并迅速组织封路和紧急疏散,报公司交通监控中心和报119救援。

此时,客车已被浓烟包围,听到罗某二人喊叫的乘客们立即有序跑离客车,最后一名乘客下车后,大火已将整个客车吞没。消防车赶到时,客车几乎变成了一个火球,大火窜起数米高。大火扑灭后客车只剩一个车架了。

据调查,事发当天,大客车乘载32人到深圳市旅游,行驶至事发路段车辆右后轮胎爆胎,死机疑欲驶出高速路段处理,不料轮胎摩擦起火,引发此次事故。

上海交通事故律师表示:高温酷暑时节,车辆经常会因轮胎过热、爆胎或其他原因导致着火。司机们一定注意车辆保养,别留下安全隐患,危及他人安全。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遇到上诉情况,司机发现车辆爆胎,要先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打开车门,疏散乘客到安全地带。之后若发现车辆着火,应该迅速向相关部门报告起火地点和起火原因,方便相关部门了解火情和及时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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