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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带来的不仅是伤害 还有2岁女儿狠心遭遗弃
发布时间:2016-10-31 06:31:05作者: 沪律网浏览量:1,927 ℃

    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会出现父母抛弃未成年子女的现象,或者是因为子女患有一些先天性疾病而父母无力为其治疗,或者是因为家里贫困父母认为自己给不了子女正常的生活。但是,因为孩子在车祸后残疾而狠心抛弃孩子的现象却不常见。最近,在沭阳县却出现了这样一个现象。

车祸带来的不仅是伤害 还有2岁女儿狠心遭遗弃
    沭阳县女孩小瑞,在二岁那年因为车祸导致右下肢高位截除,其父母每年除了要承担对女儿营养方面的负担,还需要高昂的医药费,即使小瑞知道家里的难处,想要帮父母做些什么,可是,却不得不向现实低头。可是,父母在某一天却将其遗弃到医院,幸运的是医院将其送到福利院,让小瑞在这个大家庭中感受到了家的温暖。通过民政部门的调查,发现小瑞是被父母遗弃的,而且父母拒绝继续抚养小瑞,福利院便将其告上了法院。最后沭阳县法院以遗弃罪判处小瑞父母有期徒刑,并撤销其对小瑞的监护人资格。明确指出,福利院为小瑞的监护人。
    沪律网上海交通事故律师提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父母将未成年子女遗弃都是触犯法律的,都应当受到法律的惩罚。同时,父母将孩子遗弃也是违反道德的,也应当受到道德的谴责。因此,父母既然决定将孩子带到这个世界上,就应该对孩子负责,将孩子抚养长大,而不是让他们在年幼无知的时候感受不到亲情的温暖。
    我国《刑法》第261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本案中,孩子的父母将2岁的女儿遗弃在了医院,虽然是因为无法负担巨额的医药费,但是不能改变的是,这是典型的将未成年子女遗弃的行为。年幼的孩子没有独立的生活能力,被父母遗弃后他们今后的生活或好或差都和自己的亲生父母没有任何关系了,这是父母对孩子不负责任的表现。希望每一位家长都要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让孩子快乐幸福地陪在自己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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