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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开车边看手机7分钟看39次,司机撞死行人终获刑
发布时间:2015-10-31 12:31:42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2,167 ℃

近年来,一个新生“党派”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迅速占领我们的日常生活——“手机党”。“手机党”势力庞大,仅在中国就有8亿余。不少人患上了“手机依赖症”,不仅走路时刷手机,就连开车时也会抽个空瞄一下。殊不知,车主低头几秒玩手机,一不小心就会酿成大错,闹出人命。

边开车边看手机7分钟看39次,司机撞死行人终获刑

去年9月5日早上6点左右,车司机高某驾驶大型普通客从常州汽车站带客到南京溧水汽车站,下完客后开车准备到南京江宁汽车站。车上没有乘客,高某开起车来也就更加随意了。高某也是一个狂热的手机依赖者,驾车途中多次低头看手机,甚至几次将手机横过来双手握着,并用手指操作屏幕。

最后一次看完手机后,高某用左手握着手机靠在方向盘上。仅仅过了几秒,悲剧发生了,8点20分左右,高某沿宁溧线由南往北行驶,车速在每小时70公里左右,行驶到句容郭庄镇的一处十字路口时,一名老汉骑自行车穿越马路。高某发现后,赶紧打方向,按喇叭,并踩刹车,但还是避让不及。最终客车与骑自行车的杨某发生碰撞,杨某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警方最后经调查认定,高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调查发现,高某在事发前7分钟内,4次掏手机,竟然低头看了39次手机,有时一次低头的时间近2秒。如果以70公里每小时的车速测算,高某看一次手机用1秒,意味着他每一次低头,汽车就开出去近20米。

 

交警调取行车记录仪后发现高某看手机次数记录如下:

8点14分12秒到15分14秒:高某从左上衣口袋中掏出手机,低头看手机23次。

8点17分42秒到17分52秒:高某从口袋里拿出手机,插上数据线后放在车窗边充电。

8点19分47秒到20分06秒:高某拿起正在充电的手机,低头看了9次。

8点20分46秒到21分03秒:高某又一次拿起手机,低头看了7次。

 

案件发生后,高某因涉交通肇事罪被立案审查。昨天,此案在句容开庭审理。法院认为,高某作为有着十六七年驾龄的司机,安全意识淡薄。鉴于肇事方已积极全额赔偿受害方,取得对方书面谅解书。且高某存在自首情节,当庭判处司机高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昨天的庭审中,高某深深自责:当天交通肇事发生前7分钟,他多次拿出手机查询日历,因为不久后,他的龙凤胎子女将过百天。屡次核对日历和工作排班表,了解当天是否休息。这起事故对他来说,是一个惨痛的教训,对受害人一家和自己家庭,都是很大的伤害。

沪律网上海交通事故律师提醒大家,不要用手机“蒙蔽”了你用来看路的双眼。手机低头族”容易导致事故高发,因为其反应时间会比正常情况慢35%,比酒驾还慢。而且,驾车时刷微博、发微信等行为跟开车打电话一样,严格来说是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这样的危险动作害人又害己,所以,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以后千万不要再在开车时玩手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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