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不是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乙肝扩散的工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与其他劳动者具有平等的就业权利。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之后,如因被查出是乙肝抗原的携带者而遭单位拒用,当事人有权利要求该单位继续履行就业协议。
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乙肝扩散的工作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用或者辞退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可见,除法律、法规和劳动部的规章另有规定外,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与其他劳动者具有平等的就业权利。
微信号复制成功
微信号:lawyer02164
请返回微信添加朋友,粘贴微信号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