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工人在工地工作过程中受伤,发包人、承包人、包工头均被诉至法院。法院审核开发商在选择承包人,承包人在选择包工头上是否有过错。由于包工头没有施工资质,承包人应当承担部分责任,而包工头与工人之间法院确认没有劳务关系,但包工头在选人方面仍然有过错,需要承担部分责任。最终,判令工人、承保人、包工头各自按过错比例承担责任。
高建和与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大富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等提...
简述:营业员未签劳动合同,公司否认与其有劳动关系。营业员虽提供了短信,联系电话等证明其为公司售卖服装,但公司均矢口否认。因营业员仍无法提供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其在公司工作,其要求的赔偿金等各项均未获得支持。律师提醒,如进入公司后,未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在劳动中应当特别注意留存工作记录,与领导的沟通记录,工资收入尽量通过转账完成,避免在维权中因证据不足而无法获得支持。
王某娣与上海栗红...
简述:员工拒绝执行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不及时考勤,单位多次催告无果,最终决定解除。但在诉讼过程中,由于公司提供的电子邮件等不符合证据要求,未被法院采信。公司以员工过错为由解雇员工,应当对于员工的过错行为承担举证责任。且举证具有一定的形式要求,为排除证据伪造的可能,形式的重要性不亚于证据实质所想证明的事实,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诉秦俭文劳动合同纠纷一案...
简述:用人公司与退休人员签订劳务(雇佣)协议书,双方建立的是特殊的劳动关系。根据当时相关文件的规定,特殊关系的劳动者在劳动保护方面与劳动法上的劳动者在因工负伤时享有相同的工伤保险待遇。同时《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参照该办法规定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
上海宽博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与朱某某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上海市第二中级...
简述: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单位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存在《员工手册》的严重违纪,且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其履行了《员工手册》第七章第十条第1、2项所规定的“暂停工作、等待调查”等程序要求,故法院认定单位系违法解除。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4)松民一(民)初字第3860号
原告某某(上海)粘合剂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H...
简述:原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未提供证据证明向劳动者要求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用人单位提供了电脑页面截屏,拟证明原告曾制作了劳动合同,被告认为从未收到。但律师指出电脑页面截屏未经公证,电子资料具有可更改性,法院最终支持了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4)杨民一(民)初字第7716号
原告上海某某...
简述:在原告遭受事故伤害后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不违反法律法规,对原告来说,除非不同的赔偿主体可能存在履行不能的情况,否则赔偿主体的不同并不会影响其权益的实现。调解协议所约定的一次性赔偿金额并未造成原告利益严重失衡,王某某主张调解协议无效,法院不予支持。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4)嘉民一(民)初字第3255号
原告王某某。
委托代理人陈呈儒。
被告上海某工程有限公...
简述:上诉人主张该22000元系被上诉人支付上诉人在职期间的公务代支出费用,被上诉人则主张该22000元系工伤发生后所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款项。该款项系被上诉人在上诉人发生工伤事故后的住院治疗期间支付,如无相反证据应可认定是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性质的款项。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5)浙甬民一终字第1049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原审被告):马某。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原告原告):上海某贸易...
简述:劳务工在上班过程中受伤致伤残。员工提出的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诉请。鉴定意见书载明:腰椎骨折与陈旧性骨折共同作用致腰部活动障碍,外伤参与度拟为45%-55%,公司根据外伤参与度的比例予以赔偿。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4)黄浦民一(民)初字第2315号
原告袁某。
委托代理人谭凯,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
简述:公司与员工合同至2013年年底到期,到期后,公司未与员工续签,并在2014年3月15日出具退工单。员工诉求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3月15日未签合同的双倍差额及经济补偿金,公司否认2014年有工作事实,然,未提供相应证据,未获支持。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4)松民一(民)初字第2755号
原告汤某某。
委托代理人王勇,上海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谭凯,上海某某律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