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1月23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单位可以辞退怀孕的女职工吗?
发布时间:2016-01-17 07:17:28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978 ℃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因此,以女职工怀孕为由进行辞退的做法,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标签: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