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原本是非常喜庆的日子,可是,上海一银行女经理,就在结婚的当天,从单位的大楼坠亡,家属要求赔偿,但是单位却不承认是工伤,那么,从法律上讲,这种情况究竟算不算工伤呢?
事情到底是怎样的呢?为何在结婚当天从单位坠亡呢?在11月30日的下午,王某给自己的母亲打电话,“妈妈,我结婚了,我很开心。”那个时候,王某与自己的男友张某在民政局登记结婚,电话中,王某的妈妈还嘱咐自己的女儿回家吃晚饭。可是,谁都不会想到,这居然是母亲和女儿的最后一通电话。
下午,王某作为一家银行的女经理,自然是要去上班的。四点左右的时候却从办公单位12楼坠落到四楼平台,尽管120救护人员已经竭力抢救,心电图上却没有了生命体征。家属得到消息后,赶到事发地点,看到了一大滩的血迹,警方通过初步调查核实,认定的死亡原因为高空坠亡,排除他杀。
王某的去世对丈夫和父母无疑是一个噩耗,家属认为王某的坠亡属于工伤,而银行单位则认为虽然王某的坠亡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但是我们没有发现待在会议室里做的这件事情是跟工作有关,不能算工伤。家属想要为自己的亲人讨一个公道,于是一纸诉状将银行告上了法院。
沪律网提示:结婚当天从单位坠亡,可想而知对家属的伤害有多大。我国对工伤有着明确的法律定义和规定,王某确实是在工作单位,工作时间发生意外,但是在是否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这个问题上,家属和单位产生分歧。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其中包括自残或者自杀的。
上海劳动律师表示:在本案中,产生分歧的根本在于王某是否是因为工作受到了伤害,但是除非银行单位能证明王某不是在工作,比如她翘班了、出去办私事等,才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而且,工伤是无过错责任,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发生的意外死亡事件,即使银行单位没有过错,也应将王某受到的伤害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