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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责任可随公司转让而继承
    发布时间:2018-03-28 23:28:13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685 ℃

    劳动者受工伤后,用人单位必须给予劳动者工伤待遇,要另行安排其他合适的岗位以及发放伤残补贴,但是公司转让给其他公司后,受转让的公司是否要承担被转让公司职工的工伤责任?。上海劳动律师指出工伤责任是随着公司的转让而被继承的。

    工伤责任可随公司转让而继承

    严某是一家物流公司的职工,与单位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某日,严某在搬运货物时,被从高空坠落的货物砸伤,随后被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事故发生后,由于无法为严某安排适当工作,物流公司按月发给其伤残津贴。后来,物流公司发生资产转让,承继单位为一家贸易公司,但贸易公司通知严某,不再给他发放伤残津贴,也不安排工作。严某越想越气愤,于是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承继单位认为:严某的工伤是在原单位发生的,与自己无关,自己不应再继续承担他的工伤待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严某在物流公司工作时受伤且已被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物流公司转让后,承继单位在承继物流公司资产的同时,也应承担其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因此,严某的工伤虽然是在原单位发生的,作为承继单位的贸易公司也应继续支付他的工伤待遇。综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符合法律规定,贸易公司最终同意继续支付严某的工伤待遇。

    沪律网提示:公司通过资产转让被另一家公司承继,则另一家公司不仅享有被转让公司的全部资产,而且承继了被转让公司全部的权利义务,公司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也随之转移,受转让的公司要承担该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上海劳动律师表示:本案中严某的工伤在原来的物流公司能够获得伤残补贴,物流公司被转让给贸易公司后,贸易公司也需要承担物流公司中的工伤保险责任,这也是对劳动者合法利益的一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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