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1月23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什么人不在裁员的范围内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劳动者; 2.在本企业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劳动者; 4.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老员工。     如果企业将上面所提到的人划入裁员范围...
申请专利有哪些优势
专利权是我们一直知道的一种知识产权,可是专利权拥有哪些优势呢? 1、专利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2、企业将科研成果申请专利,是企业实施专利战略的基础。 3、专利的质量与数量是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的体现,是企业在该行业身份及地位的象征。 4、企业通过应用专利制度可以获得长期的利益回报。 5、企业拥有专利是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基金等各类科技...
保护知识产权的必要性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的财产,具备专有性,时间性,地域性的特征。 1.为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调动了人们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和文学艺术作品创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为智力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传播提供了法律机制,为智力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运用到生产建设上去,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为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和文化艺术的交流提供了法律准则,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和经济发展。 4.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作为...
绩效不及格扣员工奖金,被认定非法扣工资
首先要有明确的薪资制度、绩效管理制度,明确工资是由几部分构成的,绩效考核是如何规定的,这些制度一定要经过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制订,并进行公司内部公示、宣贯、培训,并且培训要有员工签字认可的书面证明。 公司内部只有做到薪资、绩效等管理制度的公开透明,才能让公司员工心服口服。 其次在实施绩效考核过程中,要按照公司合法的规定执行,考核结果要有上级领导和员工签字认可的书面考核表,根据考核结果按...
竞业限制协议应在何时签较利于企业?
竞业限制协议最好在员工离职时签署,不是每个岗位都需要签订,要根据岗位在企业的关键性、掌握的关键信息、技术等因素决定是否与员工签署竞业限制协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
劳动者自行加班,离职讨加班费,如何应对?
时代在不断的进步发展,公司管理的手段不能滞后不前,所以公司应当及时修改公司内部的企业考勤管理制度的规定,如可以每一季度、或者每年进行相应的修订,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做调整,并进行全员的培训,让整个公司的员工都了解公司的考勤制度,并且该培训需要有员工签字确认。 对于加强加班审批流程,一切以书面为准,提前审批生效,否则不予生效。因为在现实中,有些员工故意拖延下班时间,就是为了能够赚取加班费用,所...
劳动者不认可绩效,目标是否无效?
理论上讲绩效目标需要考核者与被考核者双方共同约定,但确实很多时候存在员工不确认的情形。 所以为了杜绝上述现象的发生,公司在制订绩效目标时,一定是上级主管和员工本人就年度/季度/月度的工作内容及岗位职责来共同沟通,最终再确定的,并且在相应的绩效目标表上进行签字确认。并经过公司内部的公示,确保公司上下所有的员工都知晓该绩效目标表上的内容。这样才能确保万无一失。   从HR的角度讲,可以利用两种途径...
员工认同绩效结果,但企业仍败诉,为何?
首先要程序合法,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用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以上...
劳动者未确认绩效目标,该目标是否无效?
在制订绩效目标时,一定是上级主管和员工本人就年度/季度/月度的工作内容及岗位职责来共同沟通,最终再确定的,并且在相应的绩效目标表上进行签字确认。并经过公司内部的公示,确保公司上下所有的员工都知晓该绩效目标表上的内容。这样才能确保万无一失。 部门绩效目标制订的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公司总的年度目标、部门工作所在的流程目标及部门的职责要求。个人目标来源于部门工作所在的流程目标、部门职责的要求及个人...
争议被认定单方非法变更劳动合同为什么?
企业败诉的主要原因是不胜任和变更劳动合同等行为均没有员工签字认可的书面证明材料,即使员工口头认可了,到了法院,企业也拿不出证据。 证据是法院认定公司与员工之间孰对孰错的根本,由于劳动案件中,劳动者往往处于下风,所以我国《劳动法》对于举证责任便交给了公司,所以此时公司应当拿出证据加以佐证才行。 公司若想规避上述问题的发生,就要完善企业各项人力资源工作的流程,尤其是涉及到劳动合同变更、不胜任...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留言咨询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