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误解一般是因为受害当事人方自己的过失而产生的。合同发生误解的原因大多是当事人缺乏了必要的知识、技能或信息或者经验而造成的。
2、必须是对合同的内容构成了重大误解。也就是说,对于一般的误解而订立合同一般不构成此类合同,这种误解必须是要重大的。所谓重大的确定,要分别出误解者所误解的些不同情况,是要考虑到当事人的状况、活动性质以及交易习惯等各方面的因素。
司法实践中,对误解是否重大,主要是从...
所谓重大误解就是指误解者在作出意思表示的时候,对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项上,存在认识上的显著的缺陷,其产生的后果使误解者的利益受到较大损失,或者是达不到误解者订立合同想要的目的。
误解直接影响到了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之下虽然和行为人原来的真实意思不相符合,但这种情况的出现并不是由于行为人受到对方的欺诈、胁迫或者对方是乘人之危从而被迫订立的合同,而使自己的利益遭受...
当事人行使撤销权时有应当注意的:
1、可撤销合同中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订立合同时有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主要是误解方或受害方是有权请求撤销合同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中,是只有受到损害一方当事人才有权请求撤销合同。
2、撤销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变更或者撤销。
3、在可撤销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并非一定要求撤销合...
据有关法律规定,民事行为无效包括有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此两种,合同部分无效是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除无效部分其他部分仍然有效。这个规定包含了两层意思:
1、如果认定合同有些条款无效,那么该部分内容与合同的其他内容相比较应当是相对独立的,该部分与合同的其他部分是有可分性的,而且合同的无效部分也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2、如果该合同的目的是违法的,或者根据交易的习惯、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来看,剩余...
法律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将导致该合同自始无效。所谓的自始无效就是指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将溯及既往从合同成立之时就无效。
被确认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是自始无效,而不是从确认无效时起才算无效的。特别是对无效合同而言,因为该合同内容通常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当事人即使事后追认也不能使这些合同生效,更加不可能会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效果。
可撤销合同是指因意思表示的不真实,通过了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了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意思表示归属于无效了的合同。可撤销的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1、可撤销的合同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合同。
2、可撤销的合同一般是指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3、可撤销合同的撤销要是由尤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来实现的。
根据《合同法》规定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合同成立时起1年内具有撤销权。
合同权利转让是指合同的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其法律特征为:
1、合同权利转让不改变合同权利的内容,转让的主体是债权人和第三人,债务人不是合同权利转让的当事人。
2、合同权利转让的标的是合同债权。
3、合同权利转让既可以是全部权利的转让,也可以是部分权利的转让。
4、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的,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也一同转让,除非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
5、债权人转让合同...
可撤销合同是指因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来行使了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意思表示归属于无效的合同。我国的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是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的:
(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二)显失公平的。被撤销的民事行为应从行为开始时起无效。
撤销权也可以称废罢诉权,指债务人以及第三人有损害债权的行为,而债权人享有撤销该行为的权利。
债务人、第三人有损害债权的行为则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了。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可以向债务人、第三人提出当然也可以诉请法院撤销。债务人、第三人的行为被撤销的,其行为自始无效。
债务人若以无偿行为损害债权的,第三人无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也无论是直接受益人还是间接受益人的,债权人都是有权撤销其行为...
所谓的免责条款就是指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为了免除或者限制合同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未来责任的条款。《合同法》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是无效的。在运用该规定时,沪律网提醒要注意两点:
1、对于免除一方当事人因为一般过失而造成对方财产损失责任的条款,可以认定为有效。
2、必须是免除因为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财产损失的条款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