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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立遗嘱房产不给三子女 要把祖宅留给房客
发布时间:2017-05-03 02: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52 ℃

  “三个孩子房产我不给”,老父亲去世,遗产却没有亲生子女的份。

  “为感谢其恩,将祖屋赠送给居住人”,老教授写下三份遗嘱将祖屋送出,儿子告了房客。

  教师阿姨把遗产分作两份,一份捐给慈善,一份留给侄女,并附上“我有个小小要求每周看我一次”。

  以上都是遗嘱纠纷闹上法庭,由法院委托给杭州明皓司法鉴定所的真实案例。

  在笔迹鉴定中,借条和遗嘱一直是两大鉴定主题。这类没有把遗产留给至亲的人的遗嘱往往被称为“非常规遗嘱”。明皓所的文检专家小何说,这三份遗嘱啊,看得她心里头堵得慌。

  本期“鉴证实录”,不是破案,我们想为你讲述遗嘱背后的人情冷暖。

  【A】 三子女状告继母,爸爸的遗嘱是伪造的

  宁波农村的陈大伯能够留下的东西并不多,两间住了将近30年的平房,一小块承包地。

  陈大伯有三个孩子,都已成家立业,陪他终老的,是前妻去世后娶的老伴。陈大伯去世后,老伴住到了亲戚家。果然,三个子女来要房产了。老伴拿出陈大伯的遗嘱,房子和地都分给再婚妻子与自己的两个兄弟;对子女,他留字“房产我不给”。

  子女将继母告上法庭,一口咬定遗书是伪造的,“遗产怎么可能不留给亲生儿子,遗嘱的落款时间是阿爸去世前一天,他怎么还有力气写?”

  老伴除了遗嘱还交给法庭一份陈大伯写遗嘱的视频资料。审议后,法官劝子女,这份遗嘱争议不大的。子女坚持鉴定。

  【鉴定过程】 因为有遗嘱,有视频,还有老人曾经在村委会留有的笔迹,这份鉴定材料充分。

  文检专家小何说,鉴定分两步,第一步,拿遗嘱和老人以前的文字相比对,以确定遗嘱是不是老人写的;第二步,将视频与遗嘱比对,以确认视频里头老人写的,是不是就是这份遗嘱。

  第一步,将遗嘱和老人以前的文字比对。书写水平、字体风格等概貌特征相符,相似笔画的写法及运笔等细节也较符合,但是也确有不少差异。比如遗嘱上的字整体比较“浮”,字体结构松散,字起笔之前多墨点,字与字之间有划痕,类似附笔动作很多。

  在笔迹鉴定上,有一项很重要,对于这种检材与样本之间的差异是否能做出合理性解释。

  小何后来详细问了家属,原来大伯晚期得了肌肉萎缩症。那样就能解释了:遗嘱字迹比较“浮”,是因为下笔力量小;字迹抖动,字与字之间多划痕、墨点,说明下笔不稳。这是典型的病态抖动笔迹,与老人当时的身体状况是吻合的。

  第二步,我们再来看视频。40分钟,看得人想掉眼泪。

  简陋的房间里,竖着高高的氧气瓶,床榻上的老人,嘴一开一合喘着粗气,像一条垂危的鱼,每写几字,就要靠在身后的被子上喘上好一阵,写写停停,百来字的遗嘱写了40多分钟,中途氧气管掉了好几次,邻居七手八脚帮他插回去。最后,“遗嘱”两字他不会写,邻居写在纸头上递给他,他哆嗦了半天抄了上去,终究在笔画上还是有错的。

  文检专家看视频,有遗嘱出现的画面一帧帧定格放大了看,一看老人在书写中的遗嘱的整体格局,段落行距、文字的相对位置;再看那些老人动笔“特殊”的地方,比如抖动,直接反映在字迹上是否吻合(如图)。

  【鉴定结果】遗嘱为老人亲写。

  【纠纷最后】法院根据鉴定结果确定了遗嘱的有效性,也就是说按老人遗愿房产和承包地归老伴和两个兄弟。在继承法中,遗嘱有效的遵循遗嘱来,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来。

  自从陈大伯去世后,老伴搬离了“分到的”家,法官问子女,妈妈现在住哪里?子女摇头说不知道。老人遗嘱中那一句“20年养育之恩啊”,估计是伤心感慨。

  【B】 老教授留下三份文书,要把祖宅送给房客

  老教授是浙江人,定居上海,浙江老家的祖宅托给老家的林先生照看。早年,老教授每年都会回乡在祖屋里小住数日。1989年,老教授留下三份文书,写明为了感谢林先生,把祖屋送给他。

  两年前,老教授去世,儿子在处理祖屋事宜时和林先生闹上法庭。

  儿子说老教授1986年退休,每年回乡两次,接触两三年就把房子送给“房客”啦?这里头一定是胁迫欺诈。

  林先生骂对方污蔑,说三份文书都有见证人,还反问对方,你跟你父亲感情好吗,你们父子俩的合影尚且不如我跟老人多。

  拨冗去繁,我们从文书真伪入手。

  老教授留下三份文书,第一份叫“赠予文契”,除了老教授,还有两名见证人。要命的是,整部文书全部由代笔人所写,连老教授的签名,见证人的签名都是代笔人写的,只在老教授的签名处盖了名章。第二份是口述遗嘱,他人代笔,自己签名,有护士见证。第三份是自书遗嘱,形式相对完备。(浙江乾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柯直说:可以将前两份文书看作“代书遗嘱”,代书遗嘱要求非常高:签字必须由当事人自己来;两个以上见证人。所以,第一和第二份遗嘱均无效。)

  现在只剩下第三份自书遗嘱,成为鉴定机构重点鉴定的内容,字迹是不是老教授的。

  鉴定需要比对材料,相似的文字越多越好。但双方提供的文字材料,总有一方不认可。闹到最后,只有遗嘱中老教授的签名可以鉴定,确定是本人所写,而其他没法肯定。这个祖屋纠纷因此也就成了一桩难断的“悬案”了。

  【C】 我有小小要求,每星期看我一次

  沈阿姨有房产有存款还有退休金,有一个养女,但是养女和她关系比较疏离。

  2013年,沈阿姨立下了遗嘱,将自己的财产分配做了交代。

  遗嘱的前半部分好比一份“遗赠抚养”,“我有小小要求,每星期探望我一次”,“使我感到温暖体贴,不孤单寂寞”。作为回报,去世后房子送给侄女。存款则捐给慈善机构。

  去年,沈阿姨去世,养女跳将出来,向法院提起诉讼,质疑遗嘱真实性,要求继承遗产。

  文检专家小何说,沈阿姨退休前是小学老师,字迹工整,留下的文字也很多。

  经过比对发现,遗嘱和以前的文字,整体字迹格局和风貌都很符合,尤其是沈阿姨写字还有个小习惯,比如“横折”这一笔,都会有一个绕笔的小动作(如图)。

  【鉴定结果】遗嘱系沈阿姨亲写。

  养女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依旧维持原判,遵从了沈阿姨的意愿。哎,早知如此,在老太太向侄女寻求关心时,关系更亲的养女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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