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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七成老人立遗嘱财产给儿女 不愿给儿媳女婿
发布时间:2017-05-29 21:29: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90 ℃

  近日,媒体从重庆市公证协会获悉,重庆遗嘱公证信息资源库中已有近2.2万件遗嘱公证,在所有公证遗嘱中,约7成老人只将财产留给自己子女,而不愿给儿媳、女婿等“外人”。

  据了解,这2.2万份遗嘱公证内容多涉及房产,在分配意向上,约7成老人只将财产留给自己的子女,而不愿给儿媳、女婿等“外人”。为避免遗嘱导致“身后纠纷”,公证员提醒市民,要规范遗嘱的内容,同时要尽量消除子女的期待,不要过早向子女透露遗嘱的内容。

  但另一方面,不少老人立遗嘱不愿告知家人,也带来了老人身故,立过的遗嘱不被知晓的风险。重庆市公证协会建议,老人可将公证书或遗嘱保管协议与户口本、房产证等重要证件放在一起,一旦身故便于家人发现。同时,相关继承人也可持身份证到当地公证机构申请查询有无涉及自己的遗嘱,增加老人遗嘱被发现的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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