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遗嘱库负责人陈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语出惊人:“30多岁是立遗嘱的最佳时间!”言论一出,引起一片哗然。这一言论得到了不少人支持,但也有一部分人认为“年纪轻轻立遗嘱没有必要”。
根据采访调查发现,本市大部分年轻市民大多没有立过遗嘱。其中部分人认为,30多岁正当壮年,处于人生上升期,而死亡遥不可及,“立遗嘱没有必要”。但也有人对“壮年立遗嘱”表示认同,甚至很多年轻人都有过“立遗嘱”的念头。一位受访者表示,立遗嘱并不意味着“不吉利”,虽然很多人并没有立遗嘱,但并不代表青壮年不应该或者不能立遗嘱,“立遗嘱是一个形式,没有什么好忌讳的。居安思危,有备无患,每个人都应该有这样一种风险意识,也是对家庭一种负责的体现。三四十岁的人上有老下有小,担负的责任也更重。”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的加强,立遗嘱如今已经不再是家产丰厚或行将就木的人的“专利”,而是成为降低风险、预防纠纷以及保障亲人利益的一种有效方式,对家庭与社会的和谐发展也是有利的。观韬律师事务所的葛泰律师表示,虽然传统上来看,正当壮年就立遗嘱在心理上可能让人难以接受,但是从法律角度上看,早立遗嘱的确是有其优点的,如预防因财产分割产生的纠纷等。
据本市一家公证处的公证员称,本市身体健康的壮年人立遗嘱的情况有,但不是很多,这些提前安排好后事的年轻人大多拥有一定的财产。对于一些市民关心的游戏账号等虚拟财产能否被写入遗嘱等问题,律师表示,目前国家对于遗嘱的法律规定还未涉及包括电子邮箱、博客、游戏账号等在内的虚拟财产,但也没有禁止性规定。公证员则表示公证处一般不会做涉及虚拟财产的遗嘱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