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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为什么不愿留给亲人
发布时间:2017-06-11 20:1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253 ℃

  昨天,媒体从市公证协会了解到,自去年11月我市推出为80岁以上老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为60岁以上老人免费保管遗嘱后,已办理了500多件遗嘱公证,95%涉及房产,其次是存款、基金、股票等。

  令人关注的是,这些遗嘱中注明的遗产继承对象,80%是孙子女、子女、配偶、直系亲属;15%是不给没尽赡养义务的子女;5%是给自己尽赡养义务的外人,比如邻居、保姆,以及居委会、单位等。

  公证人员介绍了几起不把遗产留给子女的典型案例。

  70岁李大爷

  遗产留给养老机构

  “满纸心酸言,一把辛酸泪。都云寡人痴,谁解其中味?”这是一个很有文学造诣的老人,在办理了遗赠养老协议公证后,含着热泪吟出的一首自己改编的诗。

  市公证处副主任袁野介绍,70岁的李大爷在主城有两套价值30多万元的住房,老伴去世多年,膝下有一个40多岁的独子。李大爷退休前从事文化工作,个人素质、文化修养较高,但不争气的儿子10多年前染上了毒瘾。

  由于吸毒,儿子将家中值钱的东西都卖得差不多了,妻子也离他而去。在没有变卖的物品后,他又将目光对准父亲的房子。

  “我是你的独生子,你的房子早晚是我的,早点拿给我嘛……”每次找父亲要房子,儿子都这么大吼大叫。

  “老人家劝也劝了,哭也哭了,甚至抱着老伴的遗像哀求儿子戒毒,表示只要儿子回心转意,愿意将房子过户给他。然而,老人的规劝都是徒劳。儿子清醒的时候,不断给父亲道歉,发誓要改过自新。可誓言尚在老人耳边转悠,儿子又跟毒友混到一起。为筹集毒资,儿子不断逼迫老人卖房,遭到屡次拒绝后,开始动手打人。”袁野称,70多岁的老人,被儿子一脚踹地上,雪白的衬衣上留下一个很深的鞋印,头上的礼帽也滚落一边,儿子已经到了不卖房子不罢休的地步。无奈之下,李大爷6月初来到市公证处咨询,房子是否可以留给外人。

  今年8月,李大爷再次来到公证处,办理了遗赠养老协议公证,“把两套房子卖掉一套出租一套,自己搬到一个比较高端的养老机构,离开那个令他又爱又恨的儿子。遗嘱注明,在他去世后,出租的那套房子就留给养老机构。”袁野说。

  老人离开公证处时,从怀里掏出一张摄于上世纪70年代的全家福照片。照片中,年轻帅气的李大爷穿着雪白的衬衣,胖乎乎的儿子骑在他的脖子上。旁边,烫着大波浪发型的妻子正幸福地注视着父子二人。

  75岁郝大妈

  遗产留给好心邻居

  沙坪坝区的郝大妈今年75岁,无儿无女,2005年老伴去世后,50多岁的邻居谭强(化名)夫妇义务帮她买菜、洗衣、煮饭。期间,郝大妈瘫痪过两次,都在邻居的精心照顾下痊愈。

  郝大妈有一个亲侄子,但他对老人基本不闻不问。为了感谢邻居的照顾之恩,今年2月份,郝大妈委托居委会找来公证处工作人员,欲把自己居住的房屋(公房)、5万元存款及金银首饰,在自己去世后赠给无私照顾自己的谭强夫妇。

  公证员解释,她对公房没有处置权。于是,老人同谭强夫妇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由谭强夫妇服侍老人送终,老人将5万元现金及首饰赠给谭强夫妇。公证员为他们办理了公证。

  5月份,郝大妈去世。她的侄子获悉后,找来一伙人到她家中搜寻钱物,并阻挠谭强夫妇处理丧事。居委会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对其行为予以严厉批评,并出示了老人的遗赠扶养协议公证书。

  见此情况,侄子知道自己已无法得到财产,只得悻悻离开。

  73岁田大爷

  遗产留给再婚妻子

  家住主城的田某有两次婚史,与前妻生有三个子女,均已成年。去年6月,田某患重病入院,期间三个子女都不出面照顾,一直是现任妻子赵某精心照顾。

  考虑到长期以来三个子女的行为,田某找来公证员,立遗嘱,将名下房屋等大部分财产交由现任妻子赵某继承,部分给父母。公证人员为他办理了公证。

  今年8月,73岁田某在医院病亡。弟弟从外地赶回重庆,为侄儿、侄女主张遗产继承权,“自己有三个娃儿,啷个可能把财产拿给一个外人哦。”弟弟等人长期将田某的妻子称为外人,“大哥肯定是被骗起去做的公证。”他质疑公证书的真实性。

  公证人员出示了田某立遗嘱时的录音录像,视频里田某说话条理清晰、思维敏捷,没有任何被胁迫的意思,弟弟只得放弃分遗产。

  老人心中有杆秤

  重庆市协和心理顾问事务所所长谭某某表示,老人生前将财产做社会化选择,关键有三点:子女有没有尽孝、财产对子女有无帮助、财产赠与他人能否产生更多社会价值。

  谭某某说,这几个案例说明,子女不孝,或者为财产闹得不可开交,都会严重伤害老人的心。于是,当保姆、邻居等外人给予老人悉心照顾时,很多老人都会将财产予以赠送。

  “签订遗赠抚养协议,为的就是过一个安心、幸福的晚年。子女与外人,谁好谁不好,老人心中自然有杆秤。在一个和谐欢乐的家庭里,老人怎么舍得将财产赠与别人呢?!”袁野说。

  一年三次

  变更遗嘱

  “有位老人,一年多时间办理了三次变更遗嘱公证,问他为啥,他说这样两个子女才更孝顺,我们听后都觉得无语。”袁野介绍。

  据悉,老人家住主城区,独居,在江边有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可能是老人性格孤僻的原因,两个子女都不愿跟他一起生活。

  “老人心眼比较多。去年6月,他找到儿子说:你看,你妹妹对我一点不好,反正你们两兄妹哪个对我好,我就把那套房子留给谁,我还要去做遗嘱公证,法院都是要认可的哦。”袁野介绍,老人的儿子一听,立马将老人接到家中。

  可没几个月,老人的古怪毛病让儿媳妇招架不住,两人开始吵架拌嘴,“去年12月份,这个老人来变更遗嘱,将房产留给女儿。”

  老人一气之下,决定将房产留给女儿,不给儿子留一分钱。在女儿面前,他说着同样继承财产的话。

  结果,在女儿家住了大半年,女儿女婿又跟他发生一些不快。今年7月份,老人再次来到公证处,又变更遗嘱,将房产留给儿子。

  办遗嘱公证有缓冲期

  昨天下午媒体从市公证协会获悉,本月底,我市公证系统将开展公益服务月活动,通过现场登记、网上预约的方式,接受老年人免费办理、保管遗嘱公证,并且在接受登记后,办理时间可放宽到年底前。

  “这等于给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增加了一个犹豫期,你可以先来做好登记,等回家考虑几个月之后再来办理。”工作人员称。

  市公证协会相关统计表明,2013年我市遗嘱公证1500余件,2014年上半年600余件,数量较10年前增长了8倍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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