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1月23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怎样立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发布时间:2017-06-15 04:15: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57 ℃

  周某今年70多岁,膝下有3个子女,老伴去年去世,大儿子今年初因交通事故意外死亡。目前周某名下有两套住房,还有一些存款,他想立个遗嘱,把财产分配一下。那么周某如何立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已经去世的大儿子还有继承权吗?

  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遗嘱有多种形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等。公证遗嘱是由立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是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而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立遗嘱人签名;另外,我国《继承法》还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对于周某的大儿子是否还享有继承权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据此,本案中,周某的大儿子的孩子有权继承周某的遗产份额。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