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民张某丧偶后娶了谢某(文章当事人均为化名),二人不和,经常吵架,立下遗嘱将房产和存款全部留给儿子,谢某得知后与张某大吵。律师表示,谢某已经上了年纪,缺乏劳动能力,且又无经济来源,在遗嘱中应给她一定份额的财产。张某最终修改遗嘱,给谢某留了一套房产和两万元存款。
张某今年68岁,现已退休在家,早年和前妻育有一子。前妻去世后,经人介绍,张某认识了年龄条件都相仿的谢某,没过多久二人就领证结婚了。婚后,二人生活得并不好,总是因为各种事情吵架。张某患病日渐严重,于是立下遗嘱,决定将两套婚前购买的房子和4万元婚后存款全都留给儿子。谢某知道后又与张某争吵,要求张某更改遗嘱,但张某坚持不改,谢某也一直不依不饶。调解之后,张某同意修改遗嘱,将4万存款分了一半给谢某,并留给她一处房产,作为今后养老之用。
律师说法
根据《继承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有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应当将共有财产的一半分出给配偶,其余为被继承人遗产。且遗嘱应对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