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1月23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公民立遗嘱可以有哪几种方式
发布时间:2017-07-27 11:27: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261 ℃

  遗嘱的几种情况

  根据《继承法》,公民立遗嘱可以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二、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三、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四、录音遗嘱: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五、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

  (1)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2)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3)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