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见证遗嘱属于代书遗嘱的一种。律师见证遗嘱的形式要件必须符合代书遗嘱的要求。
一、律师见证遗嘱的形式要件:
1、遗嘱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能够正确表达其意志;
3、律师事务所受到遗嘱人委托;
4、律师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
5、审慎审查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财产情况、婚姻情况、遗嘱范围等;
6、见证人必须是司法部备案、律协会员,律师人员2人,其中一人代书。
二、律师见证所需器材
1、录音笔(质量要好,为避免出现录音问题,可以用录音笔和手机一起录制。)
2、摄像机(手机像数高可以替代)
3、光盘(制作录音、录像)
三、服务流程及规范:
(一)接待,律师通过接待程序了解客户的诉求,初步判断客户的需求从法律上和证据上是否可行,制作询问笔录,评估风险。(遗嘱人承诺如实陈述)
(二)收集,立遗嘱的材料直接反应遗嘱人是否有权利去处分财产。遗嘱人需要提供: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遗嘱涉及的不动产权证、其他有产凭证的财产的权属证明,以及其他与遗嘱有关材料。
(三)办理过程
1、依据收集材料审查并询问遗嘱人的身份信息,身体状况、精神状况,是否有重大疾病,学历情况、婚姻情况、家庭成员情况;
2、依据收集财产资料审查并询问遗嘱人的财产情况,是否属于个人所有、是否担保、抵押、查封,是否立过遗嘱、抚养协议、遗赠处理过;
3、遗嘱人有无书面遗嘱,有书面遗嘱,审查遗嘱的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遗嘱处理的财产范围;没有书面遗嘱,草拟遗嘱(可事先准备),并经遗嘱人签字确认。如遇遗嘱人不识字,或者仅认识、书写自己的名字,必须要大声宣读遗嘱内容,一段段并询问起是否清楚和同意遗嘱上述内容;
4、审查并询问遗嘱内容是否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否有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
5、遗嘱人签字按手印,遗嘱人不会签字或者签名有困难的,可以盖章(唯一并长期使用)方式代替签名,并按手印;遗嘱人既不会签字又无印章的,应当按手印;
6、以上遗嘱见证办理过程必须制作办案录音并录像,遗嘱修改处签字并按手印;
7、当场两名律师在一式多份的遗嘱上签字。
四、律师见证书
1、见证的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审查遗嘱人的遗嘱是否符合《继承法》关于代书遗嘱的法律要求,符合的,可以将律师见证书制作成册。
2、律师见证书中需附上律师收集的材料、律师事务所执照、律师执业证等,所有材料加盖律师事务所骑缝章,最后律师事务所盖章,两名律师亲自签字。
五、将律师见证书送达给客户,立卷结案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