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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见证人的要求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7-05-10 01:10: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294 ℃

  摘要: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条件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下面找法网继承法编辑为您详细介绍遗嘱见证人的要求有哪些。

  我国继承法并未明确规定遗嘱见证人所须具备的条件,但从其对遗嘱见证人的限制性规定来看,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因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能对事物有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事物缺乏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

  (2)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

  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

  根据《继承法》第18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对“有利害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需要特别提示的是:

  不能做遗嘱见证人的人也是不能做代书人的,因为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人是由见证人中的一名来担任的。

  【律师提醒:公民怎样立遗嘱】

  遗嘱是公民生前对其死后遗产所作的处分和处理其他事务的嘱咐或嘱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一、遗嘱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遗嘱是立遗嘱人的单方法律行为。只要有立遗嘱人的单方意思表示,遗嘱即成立,不要求有他人的相对应的意思表示。故遗嘱人在死亡前,可以随时变更或撤销遗嘱。

  2、遗嘱权是一种具有人身性质的权利,只能由遗嘱人自己行使,故设立遗嘱不能代理。

  3、遗嘱是立遗嘱人死后生效的法律行为。

  4、遗嘱是要式的法律行为,即立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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