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没有规定自书遗嘱需要见证人,自书遗嘱应当符合的要求如下: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
(2)须是遗嘱人关于其死亡后财产处置的正式意思表示。
(3)须由遗嘱人签名。
(4)须注明年、月、日。
法律规定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需要见证人。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录音遗嘱: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此外,还有一种遗嘱叫“公证遗嘱”,大家对此并不陌生,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而对于其他遗嘱来说,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之前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