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先生父亲早年过世,母亲独自一人在老家生活,肖先生和一个弟弟一个妹妹都在外地工作。
最近母亲告诉肖先生,她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并且签名摁了手印,已交给肖先生阿姨保管,并且将来她百年以后,由阿姨主持继承的事。
请问律师,这样的遗嘱是否有效?
上海李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继承法》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但必须注意,所有自书遗嘱的内容都不能用打印、复印的方式书写,而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笔签名,注明具体日期。因此,符合上述法定形式的自书遗嘱才依法有效;自书遗嘱可以由他人代为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