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2月23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怎么样办理遗嘱公证?
发布时间:2017-06-28 06:28: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243 ℃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按照法定的方式处理个人财产或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生效的法律行为。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根据遗嘱人的申请,对其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赠给国家、集体、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行为的真实、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对保证遗嘱的真实、合法、有效,保护遗嘱人和继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民事流转具有重要意义。办理遗嘱公证的当事人是立遗嘱人。遗嘱公证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到遗嘱行为发生地或遗嘱人住所地的公证处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