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农村老家有套房子,房权证是父亲的名字。现在父亲已故,我继承房子的一半产权,现在母亲决定将另一半产权也赠予我,请问现在要将房子过户在我名下都需要缴纳哪些费用,具体数额是多少?
——龙山办 李某
文登市房管局对你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为方便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切实减轻农村居民负担,几年来,市房管局做了大量切实有效的工作。除开通三辆农房登记流动服务车、为农村群众提供上门服务外,我们还协调对相关交易税费进行了大幅度减免:农房登记不收登记费,转让手续费由每平方米6元减为1元,房屋测绘费由1.36元/平方米,减为0.5元/平方米。
你反映的房屋一半继承、一半受赠的情况要收取以下费用:1、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10元/证;2、转让手续费1元/平方米;3、印花税5元/证;4、契税按房屋一半价格的3%收取。如果你所继承的房屋没有办理新的《房屋所有权证》,还需要申领新的《房屋所有权证》,缴纳10元的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5元的印花税、0.5元/平方米的测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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