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继承公证收费标准依照上海市普通公证收费标准计算。具体标准如下:
一、证明法律行为
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
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2、证明其他经济合同
标的额20000元以下的,收取比例为1%,20001元至50000元部分,收取0.8%,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取0.6%,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收取0.5%,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4%,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0.3%,2000001元至3000000元部分,收取0.2%,3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0.1%,4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3、证明房屋动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每件收费400元。
4、证明生父母共同送养的收养关系每件收费500元。
5、证明生父母单方送养的收养关系每件收费800元。
6、证明其他监护人送养的收养关系每件收费1000元。
7、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继承权公证、赠与合同公证等)按受益额的1%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二、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1、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等每件收费80元。
三、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1、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文书每件收费500元。
2、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会议决议或其他法律文书每件收费500元。
3、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如文件的副本、节本、译本、复印本与原本相符,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书上的签名、印鉴、作出日期等每件收费10O元。
四、提存公证按标的额的0.3%收取,最低收取100元。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收。
五、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按债务总额0.3%收取。
六、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400元(另收代书费200元),按规定需要录音、录象的,另外收取录音、录象费。
七、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公民个人财产每宗收费500-1000元;法人及其他组织财产每宗收费1000-2000元。可由双方在幅度内商定。
八、证明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终止
1、对声明书、委托书的公证公民个人申办的每件收费200元,法人及其他组织申办的每件收费500元。
2、对保证书的公证公民个人申办的每件收费300元,法人及其他组织申办的每件收费500元。
3、证明股票发行每件收费30000—100000元,可由双方在幅度内商定。
4、现场监督股份公司创立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和决议文件的通过每件收费2000—4000元,可由双方在幅度内商定。
5、对解除收养的公证每件收费500元。
6、对恢复父母子女关系的公证每件收费500元。
7、对认领亲子的公证每件收费500元。
九、办理法律规定的与公证相关的代拟和修改与公证相关的法律文书、代为办理认证事务
1、代拟修改有关公司章程、合同文本等经济法律文书每件收费300—1000元,可由双方在幅度内商定。
2、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认证事务每件收费50元。
十、依法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1、开奖抽号公证非经营性开奖抽号每件收费500元,经营性开奖抽号每件收费1000元。
2、拍卖公证每件收费1000元。
3、招投标开标、决标公证每件收费3000元。
4、证明健康状况、指纹公证每件收费200元。
5、纳税证明每件收费200元。
十一、对已受理的公证事项,申请人要求撤回的
1、对已受理的公证事项,未经审查,申请人要求撤回的每本收费10元。
2、对已经审查的公证事项,申请人要求撤回的按照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的50%收取。
注:需要代拟法律文书的,另外收取代书费200元(不涉及财产的50元);需要翻译的,翻译费用根据翻译公司收费标准另外收取。
以上是上海房产继承公证的收费标准的介绍,上海房产继承公证费由原来按受益额的2%收取降至受益额的1%,使继承人节省了一半的继承公证费用,是一项惠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