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继承人如果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那么不论杀人行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完全丧失了继承权;
二、 如果是为了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那么也是不论行为是既遂还是未遂,只要是为继承财产而实施了故意杀害其他继承人行为的,其也丧失了继承权;
三、 对于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的情节是否严重,应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多方面综合认定;如果被认定对被继承人虐待情节严重的,则不论其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都将丧失继承权;如果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当事后经教育确有悔改表现,并且得到被继承、被遗弃人的谅解、宽恕,则可以不丧失继承权;
四、 如果继承人篡改、伪造或者销毁遗嘱的,或者是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从而造成其生活困难,情节严重的,其丧失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