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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未出生的孩子能继承丈夫的遗产吗?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21 ℃

  网友提问:我的丈夫不久前因病去世,我怀孕刚刚两个月。丈夫生前有一些存款,但这笔钱一直在我公婆手里。后来我提出这笔钱作为丈夫的遗产,我和腹中的孩子都应有权继承。但公婆却说我以后会再嫁,钱不能让我拿走,而孩子尚未出生,等到出生之后再决定。请问我和未出生的孩子能继承丈夫的遗产吗?

  律师解答: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配偶、父母、子女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且继承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所以,你作为配偶,与父母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丈夫的遗产当然有权继承。关于未出生的胎儿,在继承时应当保留其份额,若胎儿顺利降生,那么其继承的遗产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管理,如果胎儿未能顺利降生或出生时即为死体,那么保留的份额应按照法定继承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即你、你的公婆来继承。

  胎儿有没有继承权?

  这个问题可以分三种情况讨论:

  1.胎儿未出生即死亡,此时他没有继承权。

  2.胎儿出生并健康生存,此时他拥有其应属份额的继承权。

  3.胎儿虽出生但立即死亡,在未死亡前他拥有继承权,死亡后其在拥有继承权时继承到的财产都作为遗产重新进行继承。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28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第30条: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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