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套价值500万元的房产,在进行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需要办理公证时,原本需要缴纳10万元的公证费。但从今年10月1日起,这笔费用被直接降至4.14万元。如此之大的降幅,源自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昨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布通知称,涉及本市的收费项目自2013年10月1日起降低收费标准。这其中最受消费者关注的,无疑是公证收费标准的下调。
遗产继承公证费告别2%
“听说财产继承的公证收费下降了?”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西城区月坛南街的一家公证处,以消费者身份向工作人员进行证实。“确实下降了,以前是2%,现在是分成好几档收费标准,算起来下降了不少。”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回应称。
在北京市发改委此次公布的收费标准中,公证收费(包括按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管理的公证收费和经营服务性公证收费)中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现行按受益额的2%收取,实行全面下调。
具体的下调幅度为: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记者从公证处了解到,所谓的“受益额”是指从继承、遗赠中获得的财产增加部分。比如一个老人过世后留下一套房产,如果他和孩子共有房产,那他的孩子在办理财产继承时,只需按房屋价值的50%作为公证费的计算标的;但如果是老人独有产权,那其子就得按房屋的全价交 2%的公证费用。
10万公证费降至41400元
一个百分点左右的调整,看上去并不多,但在实际运作中,这个调整可能带来的差距是巨大的。
以一套价值500万元的房产为例,在办理财产继承时,其受益额也正是房屋价值。如果按照以前2%的收费标准,这套房产需要缴纳10万元的公证费。
如果按照新标准,这套房产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需要缴纳2400元;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需要缴纳3000元;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需要缴纳36000元。如此算来,总计需要缴纳41400元的公证费用,较之以前大幅下降了一半以上。
此前,高达2%的公证费一直以来都令不少市民“犯愁”。
有市民称,房屋转让时契税不过1%,但财产继承时光是公证一下,就收2%的公证费。在北京房价一路攀升的大背景下,这样的标准确实有些令人难以接受。
据了解,近年来关于房屋登记中对继承、遗赠公证收费的标准引发大量呼吁下调的声音,也是最终促使国家发改委调整这一标准的原因之一。
转自和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