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2月22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公证遗嘱什么要求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64 ℃

  公证遗嘱什么要求

  老人去公证处公证遗嘱,需要所有子女都到场吗,还是老人一人去就行?

  解答:

  一个人去就可。

  相关法律法规:

  公证处是国家司法证明机构.提供公证法律服务.

  办理各类涉外、涉港澳台及国内的民事、经济公证。

  涉外民事类公证:学历、学位、成绩、未受刑事处分、婚姻状况、出生等。

  国内民事类公证:委托、遗嘱、继承权、声明书、保证书等。

  涉外经济类公证:公司章程、法人委托书、完税证明等。

  国内经济类公证:抽奖、招投标、拍卖、证据保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六条 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第七条 公证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在设区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公证机构。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第八条 设立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场所;

  (三)有二名以上公证员;

  (四)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

  第九条 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现行公证法没规定公证处的性质,就现在而言,有些公证处是行政单位,有些是事业单位,还有些是合伙性质(试验阶段)。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