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银行开户存款人突然因病亡故,遗产继承人如何才能获得仍存入在银行中的这笔遗产,确实是一桩麻烦事情。近日,经上海静安法院调解,朱女士最终得到了该由她继承的1300美元。
朱女士与被继承人周某系夫妻,在1979年10月,他们生育了独生子小周。1993年2月15日,周某将1300美元存入中信实业银行上海分行南京西路办事处,同年8月11日周某因病去世。但为能从银行拿出这笔存款,相关制度却给朱女士和儿子设置了难题,银行回答必须持相关司法部门出具该遗产合法继承人证明,才能购获得这笔1300美元的遗产。2007年4月中旬,经人指点朱女士以诉讼方式将唯一儿子小周告上法庭,要求继承亡夫存入在银行中1300美元遗产。朱女士说因丈夫去世后,在他名下这张银行存单无法提取,只得寻求通过司法程序来获得继承。法庭上,小周表示愿意放弃继承这笔遗产,归母亲一人继承。法院还查明周某的父母已先于被继承人去世,无其他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遂调解该遗产1300美元由朱女士继承。
承办法官说,这起拖至14年之久继承纠纷,银行案程序严格把关没有过错,只有在确认了合法继承人后,银行才能兑现存款金额。然而,朱女士及儿子小周迟迟没走司法程序,使得1300美元遗产继承拖至了十多年,若能及早起诉法院,该遗产继承早就妥善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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