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女为争父母的遗产闹矛盾的事并不少见,可前不久南京的一对离异夫妻,却因去世女儿的遗产分割而闹上了法庭。近日,该案在建邺区法院开庭审理。
今年快60岁的赵某(文中人物均系化名)和王某原本是夫妻,婚后育有一个女儿王X。2000年,因感情不和夫妻俩离异,当时约定女儿王X由王某负责抚养,家里的唯一一套房产也归王某所有,并由王X继承。令两人怎么也没想到的是,女儿王X先是因为婚姻不顺离婚,2012年的时候竟突然去世了。
白发人送黑发人,赵某和王某都异常悲痛。由于王X去世前已经离异,并且没有子女,而她的父母就理所当然成为遗产的第一继承人。当初,她走之前留下一张纸条,注明了别人欠她的钱款以及自己所欠的债务,并对钱款去向做了说明。可是,她还有一套房子和一辆车,对于这些财产如何处置却没有留下只言片语。
处理完女儿的后事,很快两人就因为女儿留下的遗产分割问题产生了矛盾。赵某提出,自己要按照份额继承女儿的遗产,可王某不同意。双方一时僵持不下,3个月后赵某听说,王某竟然偷偷地把女儿留下的车给卖了。为此,赵某多次找王某要钱,可对方都置之不理。无奈之下,她一纸诉状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拿回属于自己的遗产份额。
法庭上,王某称,虽然女儿名下确实有一套房产,可这套房子就是当初夫妻俩离婚时的那一套。由于当初离婚后房子还剩下不少债务未还,自己因为炒股等原因欠下不少钱,根本无力还款。因此,父女俩商定,双方签订一份买卖协议,以房屋总价70万元的价格,将其转到王X名下。然后通过王X的名义抵押房产向银行贷款。不过,还贷的钱都是王某出的,王X并没有给过他购房款。
所以,他觉得这套房子仍然是自己的,并非女儿的遗产。此外,车是女儿朋友的母亲以王X名义购买的,王X去世后,因为对方觉得要对王X去世负有一定责任,于是便把车留给了王某作为补偿。因此,车也跟赵某没有任何关系。王某表示,他只愿意对赵某做出2万元的补偿,可这与赵某想要分割的20万元差距太大。
法院在审理该案后认为,尽管王某诉说的都是事实,但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无论是房产还是车辆都是在王X的名下,归王X个人所有。因此赵某确实有权对其遗产进行分割。不过,考虑到房屋买卖前后,一直是王某在还房屋贷款,而当初夫妻俩离婚时,王X归王某抚养,理应多分点遗产。
最终,法庭判决房产归王某所有,但应支付赵某有权继承部分10万元折价款。此外,虽然车辆已经以48000元价格卖掉,不过赵某也有权分得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