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2月23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留言咨询






    虚拟财产不“虚” 夫妻网店离婚时别忘了处理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10 ℃

      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网店、网站等虚拟财产越来越多。很多夫妻在离婚时,把现金、房子等实物财产处理清楚后,往往忽视了虚拟财产的处置。昨日,一对离婚夫妻来办理公证,处理网店这个虚拟财产。

      作为80后,楼云(化名)和丈夫嗅到了电子商务发展的机遇,早在6年前就注册了一家淘宝店,当时注册人是楼云。几年来,网店生意做得十分红火,店铺已是皇冠级别。去年,楼云和丈夫的关系恶化,最终离婚。离婚后,网店归男方所有。

      “前不久,我收到淘宝手机短信,才知道有人用店铺贷款了。”楼云打听后才知道,前夫已经把网店卖给他人。而现在的实际经营者拿店铺向淘宝申请了一笔巨额贷款。“由于店铺实名认证的是我,因此我需要承担风险。如果店铺卖假货,或者被处罚,都会追究我的责任。”楼云越想越害怕,后悔当初离婚时没处理好网店。

      咨询了淘宝客服后,楼云了解到淘宝网店可以在线办理继承过户和离婚过户,但需要提供相关法律文件。昨日,楼云和前夫到公证处办理了离婚补充协议公证,把店铺过户给前夫。这下,她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

      公证员提醒市民,在离婚时别忘了处理虚拟财产,虚拟财产的分配也要写进离婚协议书中。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