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律网网友提问:
丈夫与我结婚前有过一次婚姻,是所谓的事实婚姻,即没有领过结婚证,有一孩,我想问的丈夫以后的财产这个小孩有继承权吗?如果有是怎样进行分配的?这个小孩能拿多少?怎样才能不让这个小孩得到我们以后的财产?
沪律网律师回复一: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丈夫以后的财产依照法定继承这个小孩有继承权,具体多少需要看法定继承人的多少,如果想不让其得到遗产,应采取设定遗嘱的方式,若如此,则被继承人去世系依照遗嘱继承来处理。
沪律网律师回复二:
1、你丈夫婚前所生的小孩是有权继续你丈夫死后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2条、25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0条。
2、关于遗嘱的问题
遗嘱是指被继承人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个人财产进行预先处分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遗产即为遗嘱继承。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嘱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