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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女和子女都有继承权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29 ℃

  王女士再婚后,将以前自己买的一套房子卖掉换了个大房子。最近她心里有个“小九九”:这个房子会算成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现任老公愿意签协议认定这个房子归我个人所有,那么这套房子和老公与前妻生的孩子有没有关系呢?

  江汉区法院李某法官认为,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王女士与对方可采用书面形式明确约定该房屋归自己所有,对于该协议最好进行公证。对方的孩子系王女士的继子女,如果你与她形成了扶养关系,则对该房屋的继承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即都有继承权。

  法官帮弱女维权

  感谢信寄到“治庸办”

  武汉市“治庸办”成立以来掀起风暴,以重拳治理“庸、懒、散”闻名全国,该办公室成立以来,收到的第一封感谢信,就是写给全市十大公正爱民好法官、江汉区法院李某法官的。

  帮助弱女维权

  汪女士在信中说:“我与武汉某公司的劳动争议案,经过多种救济渠道均没有取得实质性结果,对政府部门某些工作人员的‘庸、懒、散、推’的工作态度和效率深感失望,一度丧失对生活的信心。此案转到李某法官手中,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相信法律是公正的’,让我燃起了希望。审理期间,李某法官不辞辛苦,多次深入企业调查,认真审查证据、排查疑点,并找到相关法律条文,最终支持了我的诉求,维护了一名打工者的合法权利。”

  2012年2月,汪女士以“一个人事经理的维权之路”为题的1600多篇讨薪微博,引起网友热议,她最终在李某这里讨回了公道,独自带着孩子艰难生活的她,终于拿到了雪中送炭的补偿款。

  无视威逼利诱

  提起2010年6月的一幕,李某的爱人至今还在为他捏把汗。当时,李某承办一起罪名为“聚众斗殴”的刑事案件,案卷送到李某手上,他仔细查阅案卷,厘清案件脉络,研读相关法律。鉴于该案造成人员重伤,性质已从聚众斗殴转化为故意伤害,李某认为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过轻。

  没过几天,李某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被告人母亲,现已得重病,希望李某从轻处理,放儿子一马,到时一定感谢。不久,自称被告人兄弟的人又打来电话,请求他能从轻量刑,并表示重谢,在遭到李某拒绝后,他威胁道:“我知道你家住哪里,老婆在哪里上班。”但李某最终依法从重从快判决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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