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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精生子”究竟有没有继承权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13 ℃

  一对夫妻大学恋爱四年,毕业后即结婚,但婚后才知丈夫不育。两人商议通过“借精”接受试管婴儿。孩子怀上近5个月,丈夫却意外身亡,临终前却留下遗嘱将财产全都留给父母,不让妻子和腹中胎儿继承。近日,妻子李女士向记者求助,咨询丈夫的遗嘱是否有效。

  采访中,李娟(化名)自述,2006年,她和范文(化名)成为大学同窗,毕业后,外地来武汉求学的李娟与本地小伙范文结婚。婚后,两人生活甜蜜,唯一的苦恼就是结婚3年,却一直没有孩子。去年年初,在公婆的催促下,夫妻俩去医院做检查,结果显示,范文没有生育能力。

  因太渴望有个孩子,夫妻俩到处打听有无抱养可能,但都没能如愿。去年4月,李娟悄悄跑到武汉市某医院打听“借精”做试管婴儿的事情,回家后跟丈夫商量。范文本来就觉得对妻子有亏欠,加上这样孩子虽然不是自己的,但起码跟妻子有血缘关系。

  夫妻俩达成一致,与公婆商量,结果公婆埋怨儿媳“出鬼主意”。然而范文不顾家人反对,与妻子一起“借精”做起了试管婴儿。

  怀孕后,非议之声也随之传来,这让范文开始后悔。范文劝李娟将孩子打掉,但遭到了李娟的坚决反对。今年4月,李娟怀孕近5个月时,范文出了车祸,经抢救无效身亡,在临终前他再次和妻子商量打掉孩子,但未得到李娟同意。

  因不想将财产留给一个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范文定下遗嘱,将自己名下的房产和10多万元存款都留给自己父母。李娟说,房产虽然挂在丈夫名下,但这是婚后夫妻共同购买的。

  律师说法

  “遗嘱无效”

  多位律师解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在医院有人工授精申请书和协议书,经夫妇两人签字同意的,视同婚生子女。“这份遗嘱继承部分内容应该无效。”而且房子是夫妻俩婚后购买,因此房子和存款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两人平均分割后,范文才能将属于自己的一半财产立遗嘱处理,但由于孩子未成年,范文有将其抚养到18岁的义务,因此,不得剥夺孩子的继承权。而擅自将财产全部给父母也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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