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女士的哥哥毕某年轻时常惹事生非,还打骂父母,偷走父母的全部积蓄挥霍一空,导致父亲心脏病发,没多久老人就去世了。照顾母亲的责任都落在了毕女士的身上,老太太也不愿再见儿子。最近几年,毕某突然回家了,跪在母亲面前承认错误,老母亲觉得儿子悔改了,同意儿子回家。前不久,老太太过世,留下一套一室一厅的住房和3万元存款,毕女士认为哥哥以前气死了父亲,虽然照顾了母亲几天,但还是个不孝子,不应该继承父母的遗产。
◎律师说法:
律师认为:根据《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毕某曾打骂父母,偷走父母的积蓄挥霍其行为已经丧失了继承权。但是“浪子回头金不换”,这种继承权的丧失也是可以恢复的。毕某认识到错误,得到母亲原谅,并照顾母亲晚年,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条规定: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因此,毕某还是对父母的遗产有继承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