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吴女士与丈夫结婚时,丈夫前妻所生一子已7岁,2008年,她生育一子,同年家中的房子被地震破坏,后婆婆出面借钱,他们夫妇在旧址建起了新居。近来丈夫说,宅基地是他母亲的,将来这个宅院由他的长子继承,次子没份。她认为,在盖新居时,自己虽没出钱,但做饭、搬砖等从头陪到尾,如今婆婆年过花甲,外债自然靠她和丈夫来偿还。为此她咨询,将来她所生的儿子有没有继承权?目前她和丈夫感情出现危机,如果离婚,她可以要求对房产进行分割吗?
律师解答:因为房子是他们全家共有的财产,大家都出了力,因此,应该按共有财产处分,次子也有继承权。即使是男方一个人的财产,他也无权剥夺次子的继承权。如果要处分,除非等到次子成年、有生活能力之时。如果夫妇离婚,吴女士可以向法院提请对房屋折价或评估后分割,由法院进行裁决,维护她和儿子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