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实际接受遗产的已死亡的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称为转继承人。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规定:“继承开始以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转继承与代位继承最大的不同有两点: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如果继承人在继承开始(被继承人死亡)以后,遗产分割以前死亡的,发生转继承。如果继承人在继承还没有开始,也就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发生代位继承。
(2)转继承不仅存在于法定继承中,而且存在于遗嘱继承之中。但是代位继承只存在于法定继承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