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老年再婚引起的继承纠纷的案例中,婚生子女侵犯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养兄弟姊妹和继兄弟姊妹的合法权利的案件屡见不鲜。那么,再婚遗产如何分配?
法律咨询:
“我是二婚,我和现在的老公结婚10年了,老公比我大十多岁,他这几年身体不好,他对我说他哪天去世了,就把我们现在住的房子留给我,这房子是我老公和我结婚前就有的,我老公还有儿女,如果他真的去世了,这房子是归我还是归他的儿女呢?”
沪律网律师解答:
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那么,杨女士与其丈夫再婚,办理了结婚登记,他们的夫妻关系受法律保护。《婚姻法》第二十四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因此,杨女士有继承丈夫遗产的权利。
如果杨女士的丈夫有意将现居住的房屋留给杨女士,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明确财产的具体分配。如果没有立遗嘱,其丈夫的财产将按照《继承法》进行法定继承,配偶、父母、子女均为第一继承人,都将参与平均分配财产,也就是说,杨女士的丈夫没有立下遗嘱的话,那么他们现居住的房屋,他丈夫的父母和子女都有份,不能由一方独占。
小编提醒:
杨女士的丈夫可以通过立自书遗嘱、公证遗嘱、录音遗嘱、紧急情况下可立口头遗嘱来分配遗产。需注意的是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录音形式、口头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下有效的遗嘱,那么,应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遗产,杨女士与其丈夫的女儿作为第一继承人共同继承遗产。
相关法律规定:
《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