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咨询:张某是一位孤寡老人,病重期间,我老伴儿经常去照顾她。2014年6月张某去世,在整理张某遗物时发现,张某在2013年12月立了一份自书遗嘱,遗嘱中将一个5000元的定期存款遗赠给我老伴儿,以表谢意。老伴儿带着存折去银行取款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事后我去取款,银行告知我:办理继承权公证。请问:老伴儿在没有取得张某遗赠的存款前死亡,该存款由谁继承?
全良解答:这笔存款应当由王先生老伴儿的父母、子女和王先生共同继承。
法律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本案中,王先生的老伴儿发现张某的遗嘱后,便带着存折去银行取款,这表明她愿意接受张某遗赠的5000元,只是在去取款途中意外死亡,按照继承法若干意见的规定,王先生老伴应当接受的5000元存款转移给她的继承人,即她的父母、子女和王先生继承。
★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三条: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