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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躲债放弃财产继承 债主讨钱需另辟他径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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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市西城街沿塘村陈先荣:我在外做生意,对方欠我十几万元货款,因经营亏损迟迟付不起这笔钱。我打听到对方的母亲因病去世,留下几万元存款,但对方却要放弃继承,说是有了钱就要拿去还债,还不如留给自家人。请问:我该怎么办?

主持律师邓继为:根据继承法,继承权可以放弃。陈先生能否对债务人的继承权行使代位权或能否对债务人待继承的遗产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我们认为不能。根据合同法,代位权不能针对人身专属性质的债权,继承权显然属于人身专属性权利。债务人放弃了继承权,遗产成了案外人的财产,故也不能对遗产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因此,若陈先生的债务人放弃继承权,陈先生只能另辟他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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