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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财产继承法百万房产留给侄子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39 ℃

  老伴不服:20年夫妻情分敌不过血缘?

  再婚老翁遗产给侄子

  八旬老翁杨荣华跟老伴李素平是再婚夫妻,两人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起已经携手走过20多个年头。杨荣华一生未生养,李素平与前夫育有一女,名叫李秀。李素平嫁给杨荣华时,李秀已经成年。对杨荣华来说,最亲近的人不是李素平母女,而是远在老家的弟弟一家。他尤其喜爱弟弟的儿子杨明,对侄子一向视如己出。

  杨荣华在本市白下区有套房产。从结婚开始,杨荣华就跟李素平分得很清,买房的事更是如此,从买房到装修,他都没让李素平介入,也没花李素平的钱。他甚至很直白地告诉李素平,这房子是他的私产,跟她们母女无关。为了避免发生争议,他与李素平达成一份“君子协议”,对这套房子的归属做了明确约定。

  2006年5月,杨荣华当着弟弟杨荣德的面写下一份遗嘱。遗嘱中表示,他自愿将全权属于自己的这套房子无偿赠送给弟弟杨荣德和侄子杨明。唯一的前提是,他跟老伴李素平走完人生旅程,遗嘱才生效。如果他先去世,李素平有权继续居住,直至终老。接着,他将遗嘱、“君子协议”、房产证、土地证交给了弟弟。

  老太不服先下手为强

  2007年,杨荣华去世。杨荣德一家赶到南京,协助李素平办理丧事。

  杨荣德记得,送走大哥后,他跟大嫂谈到了遗嘱。“丧事处理完毕,大嫂说,你大哥有遗嘱,能否给我看看,我就把遗嘱拿给她看,告诉她我们接受房子,但一切都按大哥说的办,只要她健在,就可以一直住下去。”

  2009年10月,他跟儿子到南京房产局查询大哥那套房子的权属状况,却发现房屋已被过户到大嫂名下,大嫂的女儿李秀是共有产权人。

  原来,杨荣华去世后的第二个月,李素平就开始谋划房子的事。找不到房产证和土地证,她索性委托律师办理挂失手续,称这两证丢了。接着又隐瞒杨荣华留有遗嘱的事实,找公证处出具继承权公证书,将自己与女儿列为被继承人,最后凭借公证书办理了继承过户手续。

  法院判决遗嘱有效

  2009年10月,杨荣德与儿子杨明将李素平母女告上法院,要求法院判决这对母女的继承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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