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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的打印遗嘱,也时常不被认可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01 ℃

  到明年,《继承法》就通过30年了,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教授教授很焦虑,他认为,这部早在1985年颁布的法律,已无法满足现实的需求。其中,遗嘱形式、继承范围、继承人顺序等《继承法》的几个重要方面,都亟待修改。

  迫在眉睫的修法

  据杨教授介绍,现行的《继承法》颁布时间是1985年,那时,改革开放刚刚起步,《民法通则》也要次年才颁布。

  杨教授认为,当时家庭财产少,继承关系简单。“现在继承案件绝对不是那个时候的情况,现在动辄几十亿,当时的情况完全概括不了这些。”杨教授表示,社会需要市场经济的继承规则,“国外继承法200多条,我们才36条。”

  围绕《继承法》修改,杨教授表示,学界与司法实务界存在不少分歧。杨教授说,高级法院对于《继承法》修改并不积极,“他们认为,现行的《继承法》够用了。”

  这与继承案件很少诉讼到法院有关。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佳红就表示,继承纠纷案占一审民事案件总数的比例向来不高。去年,渝北区法院审理民事案件20713件,其中继承纠纷案241件,只占1.16%。

  什么样的遗嘱才有效

  在杨教授看来,法院方面之所以有观点认为,现有《继承法》无需修改,是因为,大部分情况都能在法律中找到对应法条。但他表示,这并不意味着,《继承法》就是够用的。

  一大争议在于,遗嘱形式的日新月异。《继承法》规定的遗嘱一共有5种,公正遗嘱的效力最高,然后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杨教授认为,这远远不够。以打印遗嘱为例,杨教授表示,打印出来的遗嘱,即使签名盖章了,也时常不被认可。

  事实上,相较于中高级法院,对于继承案件,基层法院的困惑更多。杨佳红表示,现在遗嘱的形式多种多样,出现了网络聊天、网上遗嘱、录像或者是其他比较新型、电子化的方式,以前的遗嘱形式面临挑战。“但是在公证处,不管什么遗嘱,只要你符合双方法律要求,做一个公证,变成公证遗嘱,问题就解决了。”杨教授解释道。

  什么可以继承

  什么东西可以继承,是《继承法》修改另一个尚不明确的焦点。现实中,不少棘手的继承案件让人颇为困惑。

  杨佳红以农村的房屋为例,城镇居民能否继承农村房屋?农村房屋的土地属于宅基地,宅基地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享有使用权。这就要求继承者不但是农村居民,而且还要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很多农村的孩子考大学,户口迁移到城市,在城市工作,这时他能不能回农村去继承农村房屋就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还有网络虚拟财产,如游戏装备、虚拟货币等,能不能继承?”杨佳红表示,这种情况虽然不多,但也逐渐出现。

  谁来继承

  此外,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就是谁来继承。

  杨教授认为,现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太窄,应该将孙子女包括在内。法定继承人范围太窄,会造成一些无人继承的财产,明明亲人都在那里,但因为不是法定继承人,就无法继承。

  继承人之间的先后顺序如何安排?现行《继承法》只有两个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然后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杨教授认为,在设定顺序的时候,应秉持先向下,子女、孙子女,然后再向上,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最后再向两边发展,兄弟姐妹。同时,他认为,配偶应该是零继承顺序,即: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时候,配偶跟第一顺位继承人一起继承;有第二顺位继承人的时候,配偶跟第二顺位继承人一起继承,份额逐渐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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