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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的区别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50 ℃

  从字面上理解,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联系在于都是遗赠行为,区别是后者以扶养为前提。

  遗赠,是指公民以遗嘱方式将其遗产中财产权利的一部分或全部赠给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在遗嘱人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立遗嘱人为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为受遗赠人。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签订的、由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将自己的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于其死后转移给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二者的区别有:

  一、遗赠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遗赠人通过遗嘱将个人财产遗赠给他人时,并不需要征得其同意。遗赠人在生前亦可单方取消该遗赠。而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抚养人负有对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接受遗赠人遗赠财产的权利;遗赠人享有接受抚养的权利,负有将其遗产遗赠给抚养人的义务。

  二、遗赠抚养协议是一种协议行为,而遗赠的受遗赠人没有义务,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

  三、对主体的要求不同。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必须具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且没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四、效力不同。遗赠扶养协议要求扶养人以扶养义务为前提,而遗赠则是在遗赠人死后才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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