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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生前立定“半遗嘱”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58 ℃

  在听到这个故事前,没有想过这个事情,但现在觉得很能理解。经历了四川地震之后,我们可能都会想突发事件随时有可能发生,未雨绸缪不是件坏事。

  2007年10月,方女士全家出去旅游,回来坐飞机,天气很不好,回到温州正好又赶上台风。回想起那“令人心软”的一个小时,方女士心有所感,便在电脑上拟了一份文件,清单里列出了银行账户、密码、基金、股票等所有个人的私密资料,还特别为自己的女儿指定了监护人,如果自己和丈夫都出了意外,“参照外国人的做法,指定监护人,待孩子成年后全部继承。”

  这份文件的开头写了这样一段话:“为什么莫名其妙留这个清单,是因为我觉得人生不能不设防,没有永远开放的花朵,也没有不变的好运气。这就是我要把这些记录下来的原因。总是希望人生很平坦,但是人生太多事情是无法预料的。我并不是有什么预感,只是觉得这件事是需要做的……”

  [想法]

  方女士认为,大多数人觉得年轻时候不用考虑这些,其实这还是需要的,身后事和身前事一样重要。现在什么都有密码,很正规的东西像银行账户什么的可能还好办,其他一些文件资料,如果知道密码的这个人没有了,那这一切就等于消失了。等于这个人奋斗一辈子的东西随着他的消失而消失,这对活着的人而言,实在是很可怜。

  [反应]

  这份“半遗嘱”是方女士一人起草的,设置了文档密码,存在电脑里。她的丈夫看了没有说什么,表示了理解和支持。后来有一天,女儿玩电脑的时候猜出了文档的密码,也看到了这份文件。不过女儿还小,并不懂这些意味着什么,只是为自己的聪明解码兴奋不已。不过,方女士并没有把这件事告诉他们的父母,“在老人面前,有些事情还是不能乱说的。”

  [问题]

  最近,方女士又考虑到了一个新的问题,“文件只存在电脑里,如果地震了,这台电脑坏掉了,或者没人开电脑,没人解出这个密码怎么办?”家里没有保险柜,如果把这么私密的东西打印了放起来又觉得有点不安全。该怎么存放这份“半遗嘱”呢?方女士还没有想到一个万全之策。

  [律师说法]

  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陈律师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夫妻结婚后一方意外去世,对于财产继承问题,有遗嘱的话按照遗嘱继承财产。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即其财产由配偶、子女、父母并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夫妻双方共同的婚后财产,先分配为双方各自一半,去世方的那一半财产再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继承人成为合法所有人后,可自由支配继承到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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