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所谓录音遗嘱,是指以录音方式录制下来的遗嘱人的口述遗嘱。有些人简单地认为录音遗嘱就是用录音机把遗嘱的内容录下来就是了,这种理解过于片面。录音遗嘱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有效:
第一遗嘱人必须口述遗嘱全部内容、遗嘱人姓名、遗嘱日期年、月、日。遗嘱人必须当着见证人的面口述遗嘱的全部内容。遗嘱人还必须口述自己的姓名及年月日并予以录音以便证明遗嘱是谁在什么时候所立。
第二遗嘱人必须指定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人口述自己姓名、见证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并予以录音。
第三录制好的磁带应现场封存注明年月日并由见证人在封缝处签名。
除公证遗嘱、自书遗嘱外其他遗嘱形式都需要2个以上见证在场。订立遗嘱之所以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其根本目的就在于保证遗嘱内容的真实性防止他人擅自伪造、篡改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法律咨询:
我们一家三口和婆婆同住2室1厅的老房子,房产证上是公婆两个人的名字,公公已去世,老公总共兄弟三人。大儿子离婚一个人拥有公公的使用权房屋一室户。二儿子结婚另外买房。现准备提前处理房产分配问题,但老人和家人都忌讳书面遗嘱,1.确认录音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应。2.书面遗嘱一旦公证后就不能更改。3.如果要把房子过户给小儿子的话,必须要通过哪些人的同意?老大的房子也是公公以前单位分的,婆婆和二儿子是同意的,现在准备给老二分一间,不好分配的情况下我们准备买个一室一厅给老二,然后过户给我们,这样的话需要经过老二媳妇的同意吗,还是房产分配只要二儿子同意就可以,因为二媳妇很喜欢闹事,害怕把事情搞得太麻烦。
律师解答:
1、录音遗嘱在紧急的情况下可以。
2、书面遗嘱经公证的,要修改的话,需要通过再次的公证。
3、老房子是属于你公婆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你公公死后,你公公的财产有你婆婆和你老公兄弟三人继承,要把房子过户给小儿子,需要这些人的同意的。
遗产的分配只要继承人同意即可。媳妇不是法定继承人。
相关法律知识:
《继承法》17条规定,以录音形式成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继承法》18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