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原先房屋所有权人是我的父亲,因部分原因,我的父亲将房屋转到了我奶奶的名下。现如今,基于此事,我奶奶想立一份房屋遗嘱继承公正将房子转到我(孙女)的名下--本来想还给我父亲,由于我父亲希望将房屋给我继承,所以省去中间手续,直接将房屋转到我名下。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您帮助解答:首先,我奶奶有4个子女,我的爷爷已经过世。如果要办理此项手续,是否需要所有子女到场签名,要求放弃遗产继承?其次,如果她的子女不到现场,能否直接由我和奶奶签订房屋遗嘱继承公正?再者,此情况适宜办理房屋赠与公正吗?最后,假若我奶奶过世,能否凭借此公证书直接到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望各位律师帮忙解答。备注:由于涉及到房屋改建,面积增加的问题,现在无法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遗嘱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不需要征求继承人的同意,而且由于遗嘱继承不同于一般的法律行为,遗嘱必须由遗嘱人本人亲自做出意思表示,他人不能代理。继承是指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制度,巧顾遗产继承权栏目为您介绍了遗产继承的法律常识,与需要的朋友们共享。另外,还有遗嘱继承等相关内容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