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1父亲在1997年10月15日亲笔留下的信书中:"我辛苦一生,节省买了一套住房,不能轻易让她来继承,也就是不能因母子的关系来坐享其成。他不是我的血,而是水。是我血统的儿子们成为继承人,是天经地义的。但要改变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配偶可以用离婚,子女永远是子女,是血统,是血浓于水。"没有署他的名,是"爸爸",能否按自书遗嘱对待。2怎样来认定是父亲亲笔书写,认定费用是多少?3如果继子女不具有父亲的血统,而且不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能否排除继子女进入遗嘱继承人顺序中。
遗嘱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不需要征求继承人的同意,而且由于遗嘱继承不同于一般的法律行为,遗嘱必须由遗嘱人本人亲自做出意思表示,他人不能代理。继承是指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制度,巧顾遗产继承权栏目为您介绍了遗产继承的法律常识,与需要的朋友们共享。另外,还有遗嘱继承等相关内容的介绍。